——上海市杨浦区杭州路707弄1 号甲居民薛栋梁向有关部门紧急求助
我是上海市杨浦区杭州路707弄1 号甲的居民薛栋梁,来信反映本人有一处历史遗留问题的房产纠纷事件。我们祖孙三代都在此居住过,我的户籍在此。现在恰值动迁安置期间,却惨遭住房被“灭失”的厄运!
我的居住地位于杭州路707弄1 号,现因旧城改造需被动迁。2021年3月,我按杨浦区第一房屋征收所的要求,递交了各项材料,工作人员也多次与我联系,确定动迁中我享受的政策,并进行了资格公示。到了6月9日,工作人员突然告知我本人不能享受动迁资格。理由是我拥有的9平方米房子“灭失”了。
杭州路707弄1 号,该房屋从抗战期间一直延续至今,期间发生的事项属于历史遗留问题。我爷爷(薛野郞)和奶奶(蔡金娣)在抗日战争期间就居住此处,当时房屋破旧不堪,由二位老人改造居住,直到他们过世。我的父母也一直居住在此屋。
当时户口本上标注为杭州路707弄1 号,我本人出生后也落户在此号。原地主后面找来,说地皮是他们的。我的长辈在1981年请求杨浦区法院调解,法院调解书1981年杨法民字第497号,确定在该房屋中划出不少于9平方米的独立的一间供我居住。我当时只有10多岁,此事由我大伯薛祥发和姑父方金山(都已过世)代为处理。因为当时房子多年未修理已漏雨,我还未成年,再加上父母离异,父亲又不在上海工作,我没有独立生活能力,就靠大伯和姑父等亲戚给以救济过日子。
后来,因为我与原地主存在纠纷,导致无法入住杭州路707弄1 号,但是户口一直在杭州路707弄1 号内。接着,原地主将房子翻建,派出所将此地分为杭州路707弄1 号和1 号甲。我的户口就一直在1号甲内。
现在将我住房的真实情况、“灭失”原因与经过,陈述如下:
1、原上海市杭州路707弄1 号平面图:
2、1981年原房东周进清与薛祥林经杨浦区法院调解后,同意将杭州路707弄1 号划分为甲和乙。此平面图是经杨浦区法调解后与隆九居委会共同确认的分割图:
3、后来,原房主周进清在没有征得707弄1 号甲住户同意的情况下,将房屋转卖给现房主,现房主将房屋进行翻建,同时位置向前移动,在翻建中将1 号甲的门封闭,取掉门牌号,造成下图的样子:
这此情况,707弄周边老邻居都清楚,请有关部门核查。
现房主的产权证上是否为甲、乙总和?如果是,为什么只是标明乙?如果不是总和,那么1 号甲的利益为什么没有得到保障?这就是杭州路707弄1 号甲会被“灭失”的原因,成了只有杭州路707弄1 号乙。疑似现房东侵权,将我的1 号甲占为己有。
现在,我在上海已经没有其它的任何住房了。
因为情况非常特殊,请求上级部门根据上海市历史遗留私房租赁拆迁的有关政策,解决拆迁安置问题,让我享受动迁安置政策,享受国家阳光政策,让我有一个安身立命之所。
请求人:薛栋梁
联系电话:13959742611
2021年6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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